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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电梯月余案续:电梯维保工作严重过失,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控制!


201631日上午,位于西安市高陵区陕汽路水榭花都小区物业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在该小区12号楼1单元电梯内发现有一具女性尸体。公安高陵分局泾河派出所迅速出警,经调查,死者吴某某,女,43岁,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人,独居于水榭花都小区12号楼1单元**据家属和小区住户反映死者患有精神疾病。经过民警现场勘查和法医尸表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痕迹,排除了他杀可能性。

事件发生后,高陵区立即作出安排,成立联合调查组:

一是由区安委会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姬家街道办事处配合立即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130日,位于高陵区陕汽路水榭花都小区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映,该小区12号楼1单元电梯出现故障,要求维保人员到现场处置,物业公司随即联系签订维修保养协议的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派员到现场维修。当日下午,该公司专门负责这个小区电梯维护的2名维修工抵达现场,发现电梯停在1011层之间,机房钢丝绳有脱槽断股问题,维修人员站在11层向电梯轿厢喊话,询问是否有人,未听到应答,以为轿厢内无人就切断了电源,将电梯原地停止运行,并向物业公司汇报了情况。31,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再次对电梯进行维修时,发现电梯内有一具女尸。经查,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电梯维修方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维修电梯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没有打开轿厢检查就切断了电源,停电后没有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被困,导致吴某某死亡,工作存在严重过失。公安机关已按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是由园区管委会、姬家街道办事处牵头,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目前,死者家属已与小区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厂家签订了善后协议。

是针对业主对物业公司意见大、服务不满意等问题,区建住局依法依规将原物业公司西安惠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理出高陵服务市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吊销该物业公司资质,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是园区管委会、姬家街道办事处和区建住局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尽快更换物业公司。联合调查组正与每户业主积极沟通,协调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目前小区业主情绪平稳。

五是立即在全区开展物业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同时,按此前市上安排,对辖区内所有电梯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活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事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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